欢迎访问广东齐鑫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主营消防工程施工、设计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!

全国服务热线:

15919378930

广东齐鑫消防工程有限公司


广东瑞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【惠州第二分公司】


0752-2890119

首页 >> 新闻动态 >>消防资讯 >> 哪些火灾不能用水扑灭?禁止用水灭火的场所
详细内容

哪些火灾不能用水扑灭?禁止用水灭火的场所

春季天干物燥,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,稍有不慎,就容易引发火灾,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在此温馨提醒广大群众,牢记5种火灾不能用水扑救,切实加强火灾防控。

一、电器:电器发生火灾时,首先要切断电源。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千万不能用水和泡沫扑救,因为水和泡沫都能导电。应选用二氧化碳、干粉灭火器或者干沙土进行扑救,而且要与电器设备和电线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。

二、油锅:油锅起火时,千万不能用水浇。因为水遇到热油会形成“炸锅”,使油火到处飞溅。扑救方法是,迅速将切好的冷菜沿边倒入锅内,火就自动熄灭了。另一种方法是用锅盖或能遮住油锅的大块湿布遮盖到起火的油锅上,使燃烧的油火接触不到空气缺氧窒息。

三、燃料油、油漆:家中贮存的燃料油或油漆起火千万不能用水浇,应用泡沫、干粉或沙土进行扑救。

四、计算机:电脑着火应马上拔下电源,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。如果发现及时,也可以拔下电源后迅速用湿地毯或棉被等覆盖电脑,切勿向失火电脑泼水。

五、化学危险物品:在学校实验室常存有一定量的硫酸、硝酸、盐酸、碱金属钾、钠、锂,易燃金属铝粉、镁粉等。这些物品遇水后极易发生反应或燃烧,是绝不能用水扑救的。


提供消防设计、施工、报建验收、维保、检测、安全评估等一站式消防服务

159-1937-8930

0752-2890119

销售热线

扫扫手机访问

添加好友

电话:15919378930  联系:李先生  地址:惠州市惠城区水口中心大道东三街12号5楼505   粤ICP备2024200921号



  • 电话直呼

    • 0752-2890119
    • 15919378930
  • 添加好友

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: 火凤凰建站 | 管理登录
seo seo